原我公司员工曾耀辉、朱良兵已于2016年4月1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作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该人员不再负责我公司任何工作事项。如该人员以我公司名义与往来客户进行任何业务往来均与我公司无关,若发生经济等纠纷均不属于我公司行为,概不负责。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